【2026年金融教育宣传周】警惕!这些“钱袋子”陷阱就在身边!
发布时间:2026年09月10日 16:07:51阅读次数:9 字体:【大中小】
【贷款诈骗罪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,数额较大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【信用卡诈骗罪】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,数额较大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【保险诈骗罪】进行保险诈骗活动,数额较大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重要提醒
守住“钱袋子”,记住这“三不”原则不贪高收益。牢记“天上不会掉馅饼,高收益背后藏陷阱”,正规金融产品不会承诺“保本保息、短期暴利”。不轻易转账。凡是要求“转入安全账户”“先交手续费”的,不管对方身份多“权威”,都要警惕。不泄露信息。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号、短信验证码是“钱袋子”的钥匙,绝不能透露给陌生人。
如果您怀疑自己遇到了非法集资、金融诈骗,或发现疑似线索,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,也可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、法院咨询求助。
守护金融安全,需要我们每个人提高警惕、共同参与——愿大家都能远离诈骗,安心守护自己的“钱袋子”!
